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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达96.7%、98.2%——全国新能源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消纳水平是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在注重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消纳水平也不断提升。专家表示,目前全国新能源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近日发布的数据证实了这一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逐步提高,风电利用率由2016年的82.4%提高至2022年前11个月的96.7%;光伏发电利用率由2016年的90%提高至2022年前11个月的98.2%,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 消纳形势持续向好 我国新能源自2010年起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并网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与此同时,电网建设和消纳机制相对滞后,加之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波动性、随机性等特性,“弃风弃光”开始出现,并在2016年前后出现高峰,光伏电站被动“晒太阳”、风电机组“望风兴叹”,一些“弃风弃光”严重区域新能源建设陷入停滞。新能源发展的主要矛盾也逐步转为系统消纳问题。 为提高新能源利用率,“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开发布局的主导因素由资源条件转向消纳条件。一方面,通过政策机制引导新能源开发布局优化,在新能源消纳预警机制严控下,限电严重地区的新增建设规模受限;另一方面,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电网企业持续深挖大电网的灵活调节潜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国新能源消纳形势持续向好。 中电联规划发展部主任张琳介绍,在电源侧,我国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建设和配套调节能力建设,加大煤电灵活性改造力度,2022年煤电灵活性改造规模超过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占比逐步提高,有利于光伏的就近消纳。在电网侧,统筹推进新能源和电网送出工程建设,加大优化新能源跨省跨区输送运行方式,加快配电网的改造和升级。在负荷侧,充分挖掘需求侧响应能力,以及发挥虚拟电厂作用等。在储能侧,加大抽水蓄能电站的核准建设速度,采取新能源配套储能。在市场机制方面,电力现货、绿电交易等方式对新能源的消纳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展储能促行业较快发展 在“双碳”目标推动下,新能源装机持续快速增加。大规模新能源发电接入电网,电力系统运行中的调峰资源不足情况进一步加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持续上升。在这一背景下,加快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等各类储能发展成为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 为促进储能发展,有关部门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加快“十四五”时期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争取到2025年我国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三五”翻一番,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 在政策的推动下,2022年抽水蓄能等储能保持了较快发展。2022年我国投产28台抽水蓄能机组,合计880万千瓦。初步预计,2023年新投产的抽水蓄能装机规模仍将超过500万千瓦,2023年底的抽水蓄能总装机规模预计将超过5000万千瓦。 需进一步提升利用水平 为进一步推动储能更好发展,中电联统计与数据中心副主任蒋德斌建议,优化储能配置和调运方式,提升储能利用水平。因地制宜配置储能规模和方式。结合当地新能源消纳、资源特性、网架结构、负荷特性、电网安全、电源结构等因素,具体分析各地系统调频、调峰需求,并综合煤电灵活性改造、电网调节能力提升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水蓄能建设规模和时序,以及新能源配置储能的规模和方式,避免资源浪费。健全储能设施运行机制,建立“统一调度、共享使用”的协调运行机制,优化储能电站并网运行控制策略,提高储能利用效率。 在完善市场机制方面,蒋德斌表示,要健全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规则。各地方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加快完善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相关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保障新型储能更好地融入电力市场;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机制。通过价格信号激励市场主体自发配置储能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建设。理顺各类灵活性电源电价机制,出台容量价格政策,尽快完善新型储能商业模式,促进新型储能、灵活性煤电、抽水蓄能等各类灵活性资源合理竞争。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