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太阳能学报》
创刊于1980年,
中国科协主管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主办
出版
《太阳能》杂志:
Solar Energy
CN11-1660/TK ISSN 1003-0417
国内发行2-164 国外发行Q285
《太阳能学报》:
Acta Energiae Solaris Sinica
CN11-2082/TK ISSN 0254-0096
国内发行2-165 国外发行Q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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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直接交易电量总规模暂定300亿千瓦时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称2021年天津地区电力直接交易电量总规模暂定为300亿千瓦时,按照燃煤、燃气电量 3.6∶1的配比比例开展,其中燃气机组交易电量为65.22 亿千瓦时,燃煤机组交易电量 234.78 亿千瓦时。域外燃煤机组交易电量按照燃煤机组交易电量总规模的 20%计算,其中 3.68 亿千瓦时用于专项支持市级重点企业参与域外电量交易。 现阶段只对市场主体的负偏差电量进行违约考核。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用户及售电公司直接交易结算电量与其对应的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的偏差在-5%以内,视同按照约定完成直接交易电量。偏差电量超出-5%时,超出-5%部分视为违约电量,并向相关市场主体支付违约金。 签约电量低于3 亿千瓦时(含3 亿千瓦时),售电公司需提供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保单。签约电量高于3亿千瓦时,签约电量每增加1亿千瓦时及以内,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保单额度提高 30 万元人民币,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保单额度上限为 2000 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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